时间:2022-11-14 作者:Gordon 字号:A A 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规定,对华润洲来(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华润凤台县尚塘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征求意见稿公告,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淮南市凤台县尚塘镇、朱马店镇、杨村乡、大兴镇、关店乡、古店乡、钱庙乡等境内。
项目概要:总装机容量200兆瓦,建设37台单机容量5.27兆瓦风电机组和1台单机容量5.01兆瓦风电机组,配套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
二、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华润洲来(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毕经理
联系电话:13865588811
通讯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经济开发区工谷智能装备产业园3#厂区2#办公楼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情况
评价机构:安徽华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8256084830
通讯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J1号楼C座308室
邮箱:1076108847@qq.com
四、施工期污染状况及其环境影响对策分析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规定,以降低和减少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土方挖掘、土方回填期间作业的扬尘;道路施工期间堆场、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风力作用下产生的扬尘。为减轻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不利影响,参照《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执行。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区的场地、建材和施工设备冲洗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期产生的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重复使用;生活污水用于农肥。施工挖掘产生的土方以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渣土,尽量做好场内平衡,根据水保方案做好生态恢复措施。优化施工工艺,尽量利用现有道路,减少生态破坏,施工便道、料场等尽量利用荒地、闲地;严格按照水保方案落实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开挖面、路基等裸露土地及时植树种草,及时生态恢复。
五、营运期污染状况及其环境影响及对策分析
项目建成后,风机机组运行噪声,由于风机达标最远距离在264m,风机与村庄最近距离300m以上,均满足达标距离要求;升压站经围墙隔声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大气污染主要为升压站职工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升压站职工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厂区绿化(站内生活区和站外红线退让区),不外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磷酸铁锂电池由设备厂家维修、更换并带走处理;废变压器油经收集、暂存于危废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风电场对过境鸟类的可能影响主要是风机与鸟类发生撞击,本项目风场建设区域不在全球和我国主要候鸟迁徙路线上,不涉及鸟类迁徙通道,对鸟类的影响及数量损失较小。
六、结论
华润洲来(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华润凤台县尚塘风电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2021年修正)》,符合相关规划要求;该项目的建设得到了沿线公众的支持;项目的实施可完善区域电网,提供清洁能源具有积极作用。项目在建设运营过程中对项目所在地的水环境、声环境、空气环境、生态环境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加强项目建设不同阶段的环境管理和监控,可以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生态影响最小,项目建成后沿线的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环境功能的要求。从环境影响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话、传真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评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合理化意见和措施落实到项目中去,并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公示说明:公告不少于十个工作日。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
华润洲来(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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